记者从黑龙江省政府获悉,“十一五”期间,交通部将提供72亿元资金,支持黑龙江省农村公路建设;交通部还将安排资金支持该省乡村客运站、农村渡口码头、渡改桥建设。
近日,交通部和黑龙江省政府本着“省部联手、各负其责、统筹规划、分级实施、因地制宜、量力而行”的原则,签署了落实中央1号文件农村公路建设任务的意见。按照双方签署的意见,“十一五”期间,黑龙江省将新建农村公路5万多公里,交通部提供72亿元资金,支持该省农村公路建设,其余部分由黑龙江省各级政府配套和农民投工投劳解决。交通部还将安排资金支持乡村客运站、农村渡口码头、渡改桥建设。
据悉,交通部“十一五”期间对黑龙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在项目规划、审批和资金投入等方面将进一步加大倾斜和扶持力度,提出了支持黑龙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两个围绕”、“五个原则”的工作思路。即“围绕老工业基地振兴、围绕粮食主产区建设”、“按照‘十一五’规划填平补齐的原则、完善黑龙江干线公路网的原则,通乡通村公路全面完成‘十一五’规划的原则,农场和林场公路按照公路法规定解决的原则、充分发挥黑龙江水运资源优势的原则支持黑龙江航运发展和江海联运”,并对全省的国省主干公路、区域间公路网化建设、通乡通村公路建设、粮食主产区公路建设和水运等5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资金支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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