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严查抢购囤积哄抬油价
22日,商务部也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加强对成品油价格上涨后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稳定,保证成品油调价措施的顺利实施。
通知强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与当地物价、公安、交通、工商、质检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对辖区内成品油经营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肃查处趁涨价之机哄抬油价、搭车涨价、掺杂使假、短斤少两、抢购囤积、无证照经营等严重扰乱成品油市场秩序的行为。 同时,还要保证辖区内成品油的合理库存水平,切实做到不限供、不断档、不脱销,保障重点地区、重点行业用油。中石油、中石化两大集团要在继续严格控制成品油出口的基础上,组织好成品油进口,切实增加国内市场供应。
湖南:多管齐下 严查乱涨价
如何应对油价上涨,成了各地政府、企业和社会须共同面对的问题。
湖南省物价局就表示,将采取多种措施减低因高油价对居民生活的影响。 湖南省物价局表示,农产品(000061)“绿色通道”政策不变。将继续加大减免政府规定费用、减轻经营者不合理负担的工作力度。对已经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公路货运和水运价格,要加强监测,防止不合理涨价。整车运输蔬菜、生猪等鲜活农产品的车辆,过路过桥费一律予以免除。
其次是把公路客运票价每张票的燃油附加费增加一块钱。对城市公交、出租车行业给予补贴,公交车和出租车不得提高营运价格,出租车燃油附加费仍维持五毛。同时从7月起提高低收入家庭补贴。城市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5元,农村低保对象每人每月补贴10元。
湖南省物价局还表示,将对商品价格异动及时实施价格干预,严厉查处囤积居奇、造谣惑众、合谋涨价等违法行为。
江苏:节约用油 压缩空跑客运车
为减少成品油价格上调压力,江苏省交通部门也在为省油想办法,他们决定,今年下半年降调整客运线路,削减空跑和上座率太低的客车班线。
据江苏省交通厅相关人士介绍,他们首先就是针对很多营运班车空跑的现象,改造客运班线,根据客流调整发车时间和班次。目前,在南京的一些长途客运站,能坐满的班车不多,一些较偏的线路,一辆车只有几个乘客,甚至出现过一辆车只有一个乘客的现象,这对能源是极大的浪费。南京交通部门近期将在满足居民乘车需要的前提下,把一些低上座率线路的班车数量缩减一半。这样,江苏全省至少有5000辆客车可以被压缩,每年可节省成品油10万吨。
此外,交通部门还决定加快铁路建设。即将开工的沪宁城际铁路,将在沿途多设站点,一旦投运,部分苏南公路班线将被取代。
上海:增加供气 重启停业加气站
今年上半年,由于经营亏本,上海100多家给车加气的加气站,有一大半都停业了。成品油涨价以后,为了缓解市民的加气难题,上海开始重启已经关闭的加气站,预计到7月底,上海液化石油气加气站站点数量将恢复到原来的一半。
在上海宝交加气站,工作人员正在检修加气设备。由于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过期,这个加气站从上个月25日以来就一直停业。目前,在主管部门的积极协调下,加气站已经完成了相关设备的检测,待经营许可证审批、场地安全设施审核完成后,即可恢复营业。
上海宝交加气站站长姜冠斌说:“场地方面一些安全保卫设施正在协商 协商成功就可以马上营业。”
上月15日起,上海上调车用液化气零售价格至每升4.7元,以确保市场正常供应。据了解,调价之后,一些处于关闭的加气站陆续重新开放,一度让车主痛苦不堪的排队加气局面开始缓解。目前,上海已有43家加气站点正常营业,暂停加气站为26家,预计到7月底将有50家加气站对外营业。
为方便用户即时查询上海液化气加气站点的运营情况,上海市燃气管理处(上海市燃气管理处网站:WWW.SHSZ.GOV.CN/SHSZ/SHRQ)在其网站上公布了上海加气站点的运营信息,包括加气站点的名称、电话、地址、营运状态以及暂停供应站点的报停时间、暂停原因和预计恢复时间等内容,并每天对信息进行更新。
油价上涨 百姓购车盯上小排量
油价每升上涨了八九毛钱,这让不少私家车主感到了压力,记者从多家经销商处了解到,汽车的销量并未收到明显的影响,但是不少市民购车时再次把油耗放到重要位置,紧盯省油车。 青岛市民王先生一大早就来到位于福州路的车行,准备买一辆经济型轿车。因为油价刚刚上涨,所以在选车的时候,王先生主要考虑一些小排量的省油车。
王先生说:“ 现在所谓的黄金排量1.6 1.8,这作为我们工薪层的首选 。”
记者了解到,油价上涨主要影响的是购买经济型车的人群,在广东东莞的这家车行里,1.6排量和1.8排量的家庭型轿车比较受市民青睐。
车行销售人员说:“第一个他们会问你油耗,百公里消耗多少油6升油还是7升油。”
市民说:“耗油量在一公里4毛钱左右,太高了就有点难接受。”
销售人员表示,现在很多品牌都主打1.6排量和1.8排量车型,而这些排量适中的汽车,占了整个销量的六成以上。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m.azurecros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m.azurecros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m.azurecross.com
- 国务院发布2024年度立法工作计划 《城市公共交通条例》有哪些变化?[05-11]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的通知[04-23]
- 交通运输部发布公交驾驶员检测要求意见稿 看看都有哪些新变化[04-19]
- 客车行业迎来这些利好!交通运输部发布财税优惠政策目录清单[04-12]
- 2024年一季度汽车行业标准法规汇总 哪些将对客车带来影响?[04-10]
- 2024年3月客车行业新政策汇总,哪些值得关注?[04-09]
- 关于开展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适配车辆选型工作的通知[03-21]
- 北京市长殷勇:正在谋划更大范围的自动驾驶建设[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