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降低特殊路段最低通行费标准
发布时间:2008年10月13日 00:00 作者:何秋斌 来源:中国交通报
记者从江苏省交通厅获悉,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交通厅日前联合下发文件,决定从11月1日起,对部分省界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间距小于10公里的特殊路段,通行费最低收费标准按车型分别降低5元至10元。
此次最低收费标准涉及的具体收费站点包括:京福高速公路京福主线收费站和贾汪收费站,沂淮江高速公路苏鲁省界收费站和新沂东收费站,连徐高速公路苏皖省界收费站和徐州南收费站。调整后的高速公路特殊路段最低收费标准为:第一类车10元;第二类客车10元,货车15元;第三类车15元;第四类客车15元,货车20元;第五类车20元。
近年来,高速公路主线收费站和相邻匝道收费站之间距离较短的特殊路段收费矛盾日益突出,江苏此举旨在减轻出行者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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