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要求农村客运须“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08年12月16日 00:00 作者:孙孝阳 来源:新安晚报
15日,安徽省物价局、交通厅联合下文,要求各地强化农村客运价格监管,对农村客运班线进行成本监审,兼顾农民的承受能力及经营者的合理利润,注意周边衔接,根据不同线路市场供求情况区别对待,合理制定每一条农村客运班线票价。
据介绍,农村客运班线是指县内或者毗邻县间至少有一端在乡村的客运班线,包括村到县、乡镇到县、乡镇到乡镇、村到乡镇、村到村的班线。我省各市、县、区交通客运状况千差万别,为科学、合理核定农村客运价格,各市、试点县价格主管部门要会同交通部门依法强化农村客运价格管理,同时,指导县级价格主管部门具体制定辖区内农村公路客运价格。
对经交通运管部门许可的农村客运班线,各地要认真落实明码标价工作,做到每车都要张贴价目表,认真细致,不留死角,在显著位置公布物价和交通部门的举报电话,让广大农民明白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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