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对客车实施“户籍化”管理
发布时间:2009年06月01日 00:00 作者:刘娜 来源:湖北日报
2009年06月01日起至6月30日,湖北省公安厅、交通厅、旅游局将联手整治交通安全,对7座以上从事公路客运的车辆(客车、旅游车)实行“户籍化”管理:严格审查驾驶人准驾资质、车辆安全状况,禁止交通违法行为记满12分的驾驶人从事客运。对发生超员50%以上的客运企业,将会同交通、安监部门督促整改。
整治行动中,交通运输部门将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关、营运车辆技术状况关、营运驾驶人从业资格关,对辖区长途客运班线进行清理,按照避开夜间途经三级以下山区公路的原则,合理调整客运班线的发车时间;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对辖区旅游客运市场开展一次清理整顿,将无旅游营运资质、车况差、管理混乱的旅游客运公司、汽车租赁公司清理出旅游客运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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