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即将出台《北京道路交通安全条例》,条例首次对公交车道的行驶对象及处罚标准做出了明确规定。
条例规定:“在道路划设的公交专用车道内,在规定的时间内只准公共电、汽车通行,其他车辆不得驶入该车道;在标志、标线允许的地方可以借道穿行。对于不按规定行驶的机动车,驾驶员将被处以200元的罚款”。
据了解,北京市共有公交专用车道150公里,各种公交车3万辆左右,每年运输量超过43亿人次。这一措施的出台,将加快首都公共交通网络的发展,提高公交车的运输能力。
另外,条例还规定:“公交车在遇前方有障碍时,只准借用相邻的一条机动车道,超越障碍后应立即驶回原车道”。
今年5月1日,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之前,对于社会车辆闯行公交专用道,北京市一直执行“100元罚款记2分”的标准。今年6月初,市交管局结合新交法制定的《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及记分标准(试行)》,将处罚标准调整为“罚款200元”。
虽然“闯行公交专用车道”一直在列入交管部门违章行为之列,但是,早晚高峰时段,社会车辆与公交车抢道仍随处可见,市交管局前不久的一次集中检查中,一月内处罚此类违章行为近4000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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