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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重新定义“校车”标准 10月15起换“校车证”

汤伟


  现行“校车”因达不到国家标准,全部更名为“运送学生车”,仍可上路行驶,10月15日起重庆全市换发新“校车证”。昨日(28日),重庆市新的校车管理办法出台。市交警总队表示,新办法对现行校车影响并不大,只是不能享受“标准校车”的优惠政策。

  重庆市重新定义“校车”标准

  “我们发现目前全市没有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昨日,交警总队宣传处处长崔路表示,新办法对校车重新定义,即“在幼儿园、中小学、大学中,运送5人以上学生或教职员工的车辆,为专用校车”。

  专用校车按国家标准分为幼儿园校车、小学校车、中学及大学校车三大类,每类“标准校车”有各自的标准。因此,重庆市无一辆校车达到国标。但办法还规定另一类可以上路的“校车”,为“运送学生车辆”(简称“学生车”)。这类车没有严格的安全技术标准,我市目前经交警部门发放通行证的“校车”达到此标准可上路。

  “学生车”按标准校车管理

  由于政策赋予了“学生车”可以上路的权利,避免了我市没有标准校车的尴尬。但交警部门表示,这类车也将参照标准校车严格管理。

  “学生车”前后挡风玻璃必须张贴醒目标志,车辆每月须上一次检测线检验。驾驶员为技术最过硬的,违反交通法规按上限处罚,超速立即“下课”禁驾校车。

  新“校车证”须定车定人

  重庆市交警总队昨日还决定从10月15日起,对该市现行“校车”换发新“校车通行证”,有车学校应尽快向辖区教育部门和交警部门提出申请。

  此次换发的新证分为两种,一种为“运送学生车辆”专用通行证,有效期为一年;另一种为“临时通行证”,主要用于学校组织学生外出旅游时,临时租用的客车。

  交警部门表示,两种通行证必须定车、定人。“临时通行证”还必须在规定的申报线路内行驶。

  “标准校车”享多项优惠

  新办法规定,10月1日起我市学校(含幼儿园到大学)需买专用校车的,必须按照“标准校车”购买。

  标准校车的登记方式与其他车辆不一样,将享受一系列政策优惠。由于重庆市还没有“标准校车”,因此相关优惠政策也正制定中。“标准校车”今后将享受运输管理费、综合性能检测费、驾驶人审验费、保险费打折、政府财政补贴等政策,在道路上也将享有部分“特权”。“据我了解,全国目前都还没有一辆‘标准校车’。”崔路说。

  渝中区某小学杨老师表示,学校目前是租用公交车来运送学生,还没打算单独买校车。


责任编辑: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