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2日8时开始,对行驶威青高速公路烟台段的车辆通行费收费执行新的标准。收费期限暂定为10年。
按车型收取通行费,收费标准为,客车:小于7座(含7座)的客车0.40 元/公里; 8座~19座客车0.50元/公里; 20座~39座0.60元/公里,超过40座(含40座)的,0.75 元/公里。
货车:小于等于2吨的货车0.40 元/公里;2吨~5吨(含5吨)的货车0.72 元/公里; 5吨~10吨(含10吨)1元/公里;10吨~15吨(含15吨)、20英尺集装箱车1.20元/公里 ;大于15吨、40英尺集装箱车1.40元/公里。
载货汽车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
1、计重收费车辆按车辆总质量限值认定标准:两轴车辆总质量限为17000千克;三轴车辆总质量限为27000千克;四轴车辆总质量限为37000千克;五轴车辆总质量限为43000千克;六轴及六轴以上车辆总质量限为49000千克。
2、不超限车辆计重通行费收费标准:基本费率为0.08元/吨公里,根据实际车货总质量,小于或等于10吨的车辆按基本费率计收;10吨以上至49吨的车辆,按0.08元/吨公里线性递减到0.03265元/吨公里的费率计收;车货总质量不足5吨的,按5吨计收;收费金额不足15元的,按15元计收。
超限运输车辆加收通行费标准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收费公路不超限部分,按规定收取车辆通行费;对超限30%(含30%)以内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1倍线性递增至3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30%-100%(含100%)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3倍线性递增至6倍计收通行费;对超限100%以上的车辆,超限重量部分按基本费率的6倍计收通行费。
U型车辆,以该车进出站间隔时间乘行驶高速公路最低车速(60公里/小时)计算出行驶里程后,按照规定收费标准计算收取车辆通行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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