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日,市公安局交管局表态:为保障今年春运的道路交通安全,参与春运的客车驾驶员一律实行持证上岗。
今年春运从1月23日到3月2日。要求20日前,客运企业对本单位9座以上(含)客运车辆进行全面审查。审查合格后,由客运企业发放2008年《春运合格证》。
客运驾驶员有以下四种行为的不得参与春运:违法记分满12分、近三年来发生重大责任事故负同等(含)以上责任的驾驶员;有交通违法未接受处理的;累计有3次以上交通违法行为未接受处理的驾驶员,强制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7天;有2次以上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被处理的驾驶员,调整下车接受处罚并学习15天。对符合资质条件并经学习考试合格的驾驶员,核发《春运服务证》。
有超载20%以上、超速50%以上违法行为或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取消春运驾驶资格;客运车辆超载20%以上的,除按规定处罚外,取消春运驾驶资格。对无《春运合格证》客运车辆从事客运的,一律卸客转运,并督促车辆经检验合格后方准上路行驶;对驾驶人无《春运服务证》驾驶客运车辆的,督促客运企业更换驾驶人或卸客转运,转运费用由车辆经营者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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