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日下午,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机动车减征养路费和车船使用税的具体方案正式公布。在7月1日到9月20日之间,按照《2008年北京奥运会残奥会期间北京市交通保障方案》停驶、限行的持有北京号牌的机动车,都将享受到减征三个月养路费和车船税的优惠政策。
据介绍,在奥运会、残奥会期间享受减征三个月养路费政策的车辆有两类,一类是按单双号行驶的所有社会机动车,第二类是被禁止行驶的黄标车及其他机动车。享受减征三个月车船税的车辆,必须是在2008年9月20日(含)之前在本市车辆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手续并按规定停驶的机动车。
符合规定的停驶机动车减征的车船使用税为:大型客车减征150元;中型客车减征135元;小型客车减征120元;微型客车减征75元;载货汽车、专项作业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按自重每吨减征24元;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按自重每吨减征15元;摩托车减征30元。
算上减征的120元车船税和3个月养路费,5座以下小客车可享受450元优惠。据测算,三个月的养路费和车船税总共减征将近13亿元。
责任编辑:艳阳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