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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农村站点客运将明码标价

发布时间:2008年07月16日 00:00 作者:侯小健 来源:

        针对目前海南省农村道路客运管理不够规范、有些车辆没有明码标价等问题,海南省交通厅今天下发有关加强农村道路客运市场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从本月中旬起,将重点完善现有农村站点客运票价公开栏,明码标价,让乘客明明白白消费。并对农村客运车辆实行质量信誉记分考核,考核分值低的,将对驾驶员采取离岗培训并取消其从业资格。

  

        在规范农村客运站及营运线路管理方面,省交通厅要求,凡是城区、主要乡镇农村客运站点必须实行统一售票,统一发车。需在中心城区临时停靠的,由交通部门会同公安、城建等部门共同规划,站牌由市交通部门负责设置、更新和管理;强化农村客运票价监管,政府已对农村客运班车实行油价财政补贴,农村道路客运价格不调整,各市县交通部门要会同价格部门,加强对农村客运市场监测,严禁以任何其他理由搭车涨价。省交通厅要求,农村客运班车必须依线路运行,进站经营,在交通部门设立的停靠站点临时停靠,出城时只能上客不能下客,进城时只能下客不能上客。

 

        另外,切实加强农村客运经营管理,对营运车辆将实行质量信誉记分考核,考核分值低的,对驾驶员采取离岗培训、取消从业资格;对营运车辆采取停运整改,直至收回客运经营权;对违规客运企业采取公开曝光、停业整顿和暂停审批业务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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