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发布通知:2020年起对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批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2020年3月6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做好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的函》,指出从2020年开始,海南将对全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分批给予建设运营补贴。
为扎实做好充电基础设施第一批补贴工作,现将有关问题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补贴范围
此次补贴范围包括:一是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通过验收、对社会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充电基础设施;二是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三是2019年12月31日前建成投运、对外运营、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换电站。
不对社会营运的专用桩、自用桩、换电站不在补贴范围内。
二、申报时限
请各市县充电基础设施主管部门按照《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暂行管理办法》《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有关要求,抓紧组织本辖区内有关企业开展充电基础设施验收、申报、审核等工作,并于6月15日前通过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报省发展改革委。届时未完成相关申报工作的项目,转入下年度申报。从明年开始至2025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每年申报一次。为确保补贴资金纳入省财政年度预算,每年2月底前各市县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主管部门要出具审核意见。
三、有关要求
一是要抓好验收工作。验收工作是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必要的前置条件。2019年底,我委印发了《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验收暂行办法》,原则上验收的流程、方式和内容应按验收暂行办法施行。各单位也可结合本地实际,本着方便企业、推动工作、合规合法的原则,委托有资质专业机构第三方或者省级平台完成。
二是要完备申报材料。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印发的《海南省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补贴工作流程》对申报材料有明确要求,各单位要遵照执行。材料不齐全,或未接入省级充电基础设施信息管理平台的,一律不能发放建设运营补贴。各市县切实履行属地审核、管理职责,并对审核结果负责。
三是要研究解决问题。今年是我省补贴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第一年。各单位要加强研究探索,切实解决在申报、验收、审核、发放过程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补贴放发顺利、合理、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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