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部署要求,在做好交通运输疫情防控、春运服务和安全应急工作的同时,全力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交通运输服务保障工作,确保群众出行方便有序和货运物流畅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力做好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保障。要指导城市公共汽电车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科学研判群众出行需求,加强人员和 车辆配备,并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加强重点线路动态监测,及时调整运营时刻,视情采取缩短发车间隔、加密发车班次、调度机动运力开行区间车和快车等措施,最大程度满足就地过年群众的购物、休闲、娱乐等出行需求。密切关注公园、商超、景区等重点区域的运营组织情况,视情开行公交专线,避免客流聚集和长时间等待。加强城市公共交通与干线运输方式衔接协调。指导旅游包车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防疫措施,做好城市及周边景区“一日游”等旅游包车运输服务。做好舟山地区水路客运、都市水上游运力组织保障。要加强城乡公交、农村客运运力供给,规范预约响应农村客运服务,强化城乡衔接保障。
二、着力做好出租汽车运营服务保障。要指导巡游出租车企业健全春节假期上岗激励机制,依法依规调整巡游出租车运价,充分调动驾驶员积极性,确保运力充足。指导网约车平台公司加大对春节假期在岗驾驶员的奖励力度,鼓励发放“留岗红包”“过年礼包”,保障网约车运行规模,适应人民群众约车出行需求。充分发挥各地出租车调度系统和网约车平台作用,加强重点区域运营动态监测,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运力调度。
三、切实做好老年人便捷出行服务保障。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切实解决老年人运用智能技术困难便利老年人日常交通出行的通知》(交运发〔2020〕131号)要求,确保老年人无“健康码”也能通行。要保留现金、纸质票据和传统凭证,便利老年人凭老年卡等证件乘坐公交车并享受优待。要指导主要网约车平台公司优化完善“一键叫车”功能,有条件的提供电召和优先派单服务,方便老年人约车。要保持巡游出租车电召服务,鼓励巡游出租车优先保障老年人扬招需求,切实为老年人打车出行增添便利。
四、完善春运期间旅客免费退票服务。春运期间,对提前24小时以上办理班车客运退票业务,实施免费退票政策;琼州海峡、渤海湾省际水路客运对提前24小时以上办理的退票和改签业务,实施免费退票和改签政策。各地交通运输部门要指导道路水路客运经营者和客运站、售票平台按规定为旅客提供免费退票服务。
五、全力保障货运物流畅通有序。要加强运力储备,强化统筹调度,组织交通运输企业与物资生产保供企业做好供需对接,确保运输需求及时响应、及时保障。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的统一部署下,充分发挥交通管控与运输保障专班作用,低风险地区全面取消货运通行限制,中高风险地区要及时公布对货运车辆的防疫检查措施和通行条件,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和民生物资运输车辆通行。中高风险地区要严格落实“一断三不断”要求,结合实际在大中城市周边地区科学设置应急物资中转调运站,确保进出城市应急物资有序中转。要保障城市物流配送正常运行,全力做好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农贸市场、超市卖场、生鲜电商的物资运输保障。
六、统筹做好路网运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城市周边公路网流量分析研判,通过多种方式,及时发布出行信息,引导公众合理安排出行。严格落实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政策。加强高速公路收费车道检测和运行维护,保障ETC车辆正常高效通行。加强收费站工作人员配置,及时疏导交通,保障车辆快捷通过。完善公路服务区特别是普通国省干线公路服务设施,加大物资储备,全面提升停车、如厕、餐饮、购物、能源补给等服务质量,满足公众基本出行需求。
七、关心关爱交通运输一线从业人员。要指导交通运输企业加大对春节期间一线从业人员的关心关爱力度,全面了解工作和生活情况,加强生活服务和后勤保障,协助解决后顾之忧,激励一线从业人员全身心投入春运工作。要特别关心关爱出租车驾驶员、货车司机,及时了解回应诉求,切实维护行业稳定。春节期间安排职工工作的,要依法支付加班工资。积极宣传节日期间保障生活物资供应、方便群众出行等方面采取的好的措施和做法,讲好节日期间交通运输从业人员坚守岗位、服务公众的暖心感人故事,努力营造良好节日氛围。要加强交通运输行业舆情监测和舆论引导,及时回应公众关切。
铁路、民航、邮政领域做好人民群众就地过年服务保障工作的相关政策措施,由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分别部署。
交通运输部
2021年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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