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发布
6月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发布《福建省“十四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闽政办〔2022〕30号】(以下简称《规划》)。在氢能领域,《规划》提出,研究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配套氢储能项目试点;争取福建省列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省份,促进福州、厦门打造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支持建设氢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科研平台。
《规划》列出主要任务及重大工程并在相关环节提出发展氢能,具体如下:
在科学有序发展储能方面,《规划》提出,研究推动开展可再生能源配套氢储能项目试点。
在开展氢燃料电池推广应用试点示范方面,《规划》提出,争取福建省列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推广省份。支持有条件的地市开展氢燃料电池汽车推广应用试点示范,完善氢能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探索开展工业副产氢提纯等,开展公共交通、物流(含冷链物流)、环卫等运营示范。
在打造体系健全的科技研发支撑体系方面,《规划》提出,支持建设氢能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及氢燃料电池技术创新科研平台。
在加强能源前沿技术研究方面,《规划》提出,围绕储氢、运氢、加氢、氢燃料电池电堆等装备体系,重点开展氢气储运关键材料及技术、基于可再生能源及先进核能的制氢技术、空压机及氢循环泵技术等关键技术研究。
在推广可再生能源低成本规模开发利用方面,《规划》提出,推广大型海上风电机组、农林生物质发电、氢制备及燃料电池关键技术等。
在重大工程项目—能源绿色智慧创新工程方面,《规划》提出,促进福州、厦门打造国家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城市群。
福州氢能公交车
福建省以福州市为主要城市推进氢能产业发展,福州市已入选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应用广东城市群,具备良好的产业发展基础和政策环境。
产业发展基础方面,在供氢环节,福州可依托福能集团、中景石化、福州法液空等企业提供化工副产氢气资源。风电、核电资源丰富,可再生能源、核能制氢前景广阔。已建成2座加氢站;在燃料电池环节,雪人股份在燃料电池电堆、空压机、氢气循环泵等环节均有布局;在整车环节,福州拥有东南(福建)汽车、福建奔驰、重汽海西汽车、新福达汽车等整车企业,并且公交、物流、工程车辆保有量大,整车替代空间大。此外,福州大学、中科院福建物质结构研究所正积极开展氢氨协同及催化剂等领域的研究和工程转化,为福州氢能发展奠定了良好研究基础。
政策支持方面,福州出台了《福州市促进氢能源产业发展扶持办法》、《福州加氢站建设及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专项政策,并在其他出台的相关政策中多次提及发展氢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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