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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油税明年不可能实施的十大理由

发布时间:2008年11月24日 00:00 来源:

    国家发改委有关人士在媒体表示,关于燃油税改革的方案已上报,马上就会实施,有人就推断为12月1日或者明年1月1日。笔者以为这根本就不可能。


    关于征收燃油税,取消养路费的说法已经提了很多年,全国人大每次会议上都有人提出,然后新闻舆论引起一阵波澜,就无声无息了,择机而行已经是第N次了,从财政部长到税务总局局长、到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每年都在讲实施燃油税,但每年都没实施,于是没实施的原因都归结于国际油价过高。使人们感到开征燃油税是在喊口号,就像狼来了,狼来了,狼还会不会来一样。“燃油税”也从一个陌生的经济名词,慢慢地让人们感到很通俗,很无奈。事实上,燃油税直到现在也没有开征。“只闻楼梯响,不见人下来。人们已经逐渐麻木了,开始怀疑是否可能实施。从92年至今,提出费改税15多年了,还是行不通。近几年来,征收燃油税的方案不断被提起又不断被搁置,几次反复就可见。这一措施的实施将对社会产生的重大负面影响。舆论导向使养路费征收也受到巨大的冲击,一些车主错误的以为养路费要改税了,可以不交养路费了,于是各地偷漏费、暴力抗费现象不断发生,造成国家费收的严重流失,这种情况在世界上也是很少见的。


    早在上个世纪,我国就有人提出要实行燃油税改革,将普遍征收的养路费和其他费用合并组成燃油税,通过法律的形式调整各部门之间的利益分配关系,并最大限度地节省能源和基础设施开支。由于这项改革涉及方方面面的问题,所以在公路法等一些重要的法律草案讨论过程中,争论激烈。中央政府考虑到当时的实际情况,没有要求立法部门强行通过有关燃油税改革的方案。1997年全国人大通过《公路法》,首次提出以“燃油附加费”替代养路费等,拟从1998年1月1日起实施,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决定。1998年10月,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审议《公路法》修正案草案里,将“燃油附加费”改为“燃油税”。直到1999年10月31日,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二次会议,最终通过了《公路法》修正案,该法第三十六条修改为:“国家采用依法征税的办法筹集公路养护资金,具体实施办法和步骤由国务院规定。”这项法律规定,标志着对交通车辆开征燃油税已正式列入法律。2000年,车辆购置附加费过渡为车辆购置税。


    燃油“费”改革海南先行,海南省在全国率先实行燃油附加费。自1994年1月1日改革以来,作为全国率先实行燃油费的地区,海南省没有一个收费站,可谓一脚油门踩到底。海南省对汽油车,按每吨1500元收取燃油费,不计标号。对于柴油车实行养路费、过路费、过桥费、运输管理费四费合一收取的方式,每月300元,燃油费收取方式是先由加油站预付,再在加油时向车主收取。但是海南征收的也是费并非是税。


    当初提出费改税的理由:一是公平性。养路费一般是按吨位和运营收入两种计费方法收取,实际成了定额,不能体现“多用路、多交钱”的公平原则,并且由此带来超载严重和载重作假等管理问题。开征燃油税,车用多少油交多少税款,则比较公平合理。二是解决乱收费问题,公路乱收费现象多年来屡禁不止,成为普遍反映强烈的社会问题之一。开征燃油税后,此种乱收费现象可基本得到控制,并且税收操作上比收费更方便容易。另外,开征燃油税还有利于交通部门精简机构,解决“以费养人”的问题。


    何时是燃油税推出的最佳时机?多位业内人士预测,油价回调时、CPI微降时、对农民使用柴油的补贴政策初定时,应该就是燃油税政策登台亮相的良辰。


    笔者关注养路费和燃油税改革15年,通过调研得出结论,发表一点不同看法:近5年内中国国内养路费改燃油税绝无可能,理由有十:


    1、时间问题


    从长远来看,能源石油的不可再生性,会越用越少。已经注定了油价不可能在今后更加便宜,越等价格越高,越等越是遥遥无期。因此开征燃油会的油价不太可能像过去一样了,既然如此,开征燃油税在时间上实在是幻想。由150美元下降到55美元一桶,时间不会太长,会迅速回升,有一天将突破150美元。


    2、油价问题


    待油价下落实施,是一句空话。以油价作借口,实在没有实质意义。油价是浮动的,绝对不会一成不变,涨涨落落,今天涨明天落。油价居高不下不能成为推迟燃油税出台的理由,真正的理由并不在这里。油价高说明油源供应紧缺,油源紧缺就要节约用油,厉行节油需要提高油价,油价的上涨,等待的结果是越等油价越高。原来设计的油价在2.25元的年代,也是不可能的,国内再降价也要贴谱。比如北京的房地产价格,三环以内房价每米1000元是笑话,油价93号汽油每升2元也是笑话。油价下来了你改成税,油价涨起来你怎么办?改回去?其次,油价高位时征收燃油税,国民并非不能接受。燃油税不是简单的加税,而是上缴方式的转移,油价上涨将会让人们领略市场的残酷。而在高位时的燃油税,实际上难以承受。在国内油价涨了4毛多钱的时候,猪肉涨价到由价元一斤,如果费改税油价每升将增加1.5-2.5元,物价就会飞涨,通货将膨胀。


    3、税率问题


    世界各国的燃油税税率大相径庭,美国是30%,日本为120%,德国260%,法国300%,最高和最低的燃油税率,相差10倍。据说我们如果费改税,大约在50%,逐步达到日本的水平,那么我们的生活水平也是在同一起跑线上吗?我们燃油税和世界接轨,而老百姓的生活状况并不接轨。每月收入2000元加油每升油5元钱和每月收入20000元加油每升油5元钱,根本就不在一个层次上。燃油税开征不一定是广大私车用户的福音。台湾省是一个岛,人均经济状况比我们发达,费改税最后都实行不了,我们更是望尘莫及。


    4、物价问题


    燃油税之所以“待机而动”,其中就包括价格因素。有消息称燃油税方案是按照国际原油每桶15美元设计的,是在国内汽油每升2.25元,柴油每升1.90元的基础上,燃油税率为50%。如今国际市场石油价格扶摇直上,最高曾达到每桶150多美元,现在90号汽油接近6元左右,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加上燃油税,每升要增加2.5元左右,费改税就要涨到增加到7元多/每升。会令汽车用油消费者尤其是非汽车用油消费者难以接受。 作为交通工具的火车、汽车、飞机、轮船都用油、那么运输成本就会猛增,物价就会成倍翻番。油价的上涨并没有由车辆使用人承担,而是转嫁到老百姓身上。因为老百姓购买的所有物品,都是经过运输工具运来的,由于油价的上涨,所有物品都成本增加,价格自然提高,其结果是燃油税上涨部分完全由老百姓来承担,安定团结,稳定第一,这个情况下不可能实行燃油税,实施了老百姓就会怨气冲天。大家只看到了实施费改税的好处,并没有看到它的致命弊端和严重的后遗症。涉及每个人的生活,等于每个人降低了工资收入,这可行吗?


    5、分成问题


    养路费是专项费用,专款专用。燃油税是共享税,由各地的国税部门征收,并确定中央与地方的分成比例。在统计各地近几年养路费征收数量和油品销售额的基础上,算出其各省市区占全国总量的综合比例,以各地的占比乘以燃油税总收入的地方分成数,即是各地的实际分成数。中央部分由财政部在农业、交通、税务、海关等部门进行分配。为避免中央占用地方收入,中央与地方的燃油税收入分配以季度结算为宜。农业占比以各地的粮食产量为权重,交通部门的分成收入用于公路管理支出,海关用于缉私支出,税务用于征管费用。其实归根到底,是如何调整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利益格局问题。中央占多了,地方交通建设就会缺乏资金,地方占多了,国家统筹就缺乏资金。养路费地方占用多,燃油税国家占用多,这是不可调和的矛盾,是很难解决的一大难点。养路费属于地方政府收入,税收则归于中央,再由中央分配。在这种情况下,燃油税的开征就要在地方和中央的利益上进行协调。资料显示,燃油税实施后,进口燃油税全归中央,地方燃油税中40%归中央,60%归地方。而按目前情况,中国50%的燃油靠进口,那么地方能拿到的燃油税仅为30%。如此一来,这对于地方基础交通建设大为不利。近几年许多地方政府都修了一些高等级公路,时下正靠着收取养路费来还债,一旦实行燃油税,如何还债将成为困扰各地的一大难题。从养路费到燃油税的转变,意味着征收管理单位将从目前的各地政府管辖的公路局、征稽局转移到各地的税务局,两种利益的博弈也是燃油税难产的原因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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