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客运公司提高管理费 变相增加车主负担
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没了养路费负担,这让孟津县经营城乡客运的车主们很高兴。但当地的一纸通知(右图)却让他们倍感委屈:每月管理费要多缴950元。
6日上午,孟津县多位城乡客车车主向本报投诉称:“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公路养路费、公路运输管理费、公路客货运附加费等六项收费被取消,然而,我们挂靠的洛阳一运集团二十一分公司却变相增加我们的负担。”
6日下午3时30分,在孟津县黄河路上的汽车站,记者见到了数十辆停运的城乡客车和不少焦急等待发车消息的乘客。城乡客车车主几乎人手一份洛阳一运集团二十一分公司1月5日下发的通知。
通知称:“根据总公司要求,在全公司对所有车辆增加管理费的精神及标准,经办公会研究决定,我分公司所属车辆的管理费,在原标准的基础上(每座20元)增加到每座70元(增加部分属上缴总公司管理费)。此标准从2009年1月份开始执行。”
多位车主称,燃油税费改革前,一辆19座客车每月养路费为1062元,每座向公司缴纳20元管理费,一辆车的月管理费380元;但按照公司的通知规定,燃油税费改革后,虽然每月节省了1062元的养路费,但每月却增加了950元的管理费,也就是说,节省的养路费又通过管理费的形式几乎全给了公司。
对此,洛阳一运集团二十一分公司经理王培森称,去年,总公司给他们下达的管理费收取任务是10万元,今年变成了130万元。事实上,按照总公司的意思,增加的部分还是用于他们分公司。“我们的车站改造,安全风险金及职工社保金都需要钱。”王培森说,去年分公司拖欠社保金80万元。他们提高管理费收取标准还考虑到了燃油税费改革实施后车主们的实际收益。“我们概算过,每辆车每月成本节约了3000元左右”,这样,每个月多向19座客车车主征收950元,他们还是能够承受的。
但车主们认为,实施燃油税费改革后,他们得到的好处是国家政策带来的,这不能成为公司多收钱的理由。
6日下午5时记者发稿时,有车主告诉记者,经过孟津县政府、县交通局和洛阳一运集团公司紧急协商,目前洛阳一运集团二十一分公司征收管理费的新标准已暂停执行。但不少车主仍担心春运以后“新标准”还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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