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开展专项行动整治客运隐患
2011-09-15 作者:吴量亮 来源:安徽日报
日前,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和拓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安全监管责任和运输企业的安全主体责任,全力遏制和减少营运车辆较大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知强调,各地要突出重点,加大县级客运企业隐患排查整治力度,集中力量组织对县级客运企业开展“六个一”整治。做到对辖区内县级客运企业及场站逐一进行排查;对企业法定代表人逐一签署交通安全责任书;对企业所有从业人员进行一次面对面的宣传教育;对企业的营运车辆及驾驶人情况逐一进行登记审核;对所属车辆及驾驶人交通违法和记分、交通事故情况逐一进行清理;对企业安装和有效使用动态监控系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检查。同时统筹兼顾,全面排查整治货运企业隐患。至9月底,货运车辆安全检验率应达到95%以上。
通知要求,各地要积极开展道路客运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加快推进道路客运企业公司化经营;加大投入,实现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各地对在检查中发现的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安全管理混乱、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客运企业,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经整顿仍不达标的,坚决吊销相应经营资质。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派出联合检查组,对各地开展道路客运隐患整治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工作不落实、隐患排查和整治不力的,将在全省范围内予以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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