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客车网 > 新闻 > 公共交通 > 四川:为公交司机特设委屈奖还不够

四川:为公交司机特设委屈奖还不够

2018-11-20 作者:刘婷婷 来源:光明日报

  公共汽车上又上演了“司乘”冲突。

  日前,有网友在微博爆料称,在四川资阳城区1路公交车上,一个留着中短直发的女子喝着豆浆、吃着油条上公交,吃完后又将塑料袋放在公交车引擎盖上。被司机劝阻后,她辱骂公交司机近半小时。当班公交车司机一直沉默不语,忍受女乘客辱骂,直到对方下车。这起事件发生后,公交公司表示,驾驶员甘某的处理方法得当,将设置“委屈奖”鼓励。

  作为公共汽车的驾驶员,面对乘客的无理辱骂,保持沉默、不予回应,的确是一种相对“柔和”的处理措施。毕竟,在这辆公共汽车上还有很多的乘客,如果没有憋住这口气,硬“怼”回去、还以牙色,导致司乘矛盾升级,危害的将是全车人员的宝贵生命。

  然而,这种沉默不语的方式,是不是最好的选择,恐怕还有商榷余地。维护公共汽车的卫生整洁和乘车秩序,这是司机和乘客的共同责任。车上吃食物、乱扔垃圾,“还辱骂乘车乘客,话语中带有地域歧视”,虽然有违公序良俗,性质并不严重,司机当面劝阻即可。但是,公共汽车正在疾行中,该乘客辱骂司机,“多次对司机进行人身攻击”,就不是一个简单的道德问题,“安慰自己当没听见”并不妥当。

  一般来说,扰乱公共秩序,具有社会危害性,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应属于治安管理处罚的范围。类似该乘客大闹公交车的情况,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该乘客面临行政处罚,仅是“无理辱骂”的后果,就这起事件而言,如果还存在“人身攻击”情形,则另当别论。在行进中的公共汽车上,对驾驶员进行人身攻击,给公共安全带来极大的危害,有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之嫌。诚然,该乘客的行为并未造成撞车等实际后果,但从刑法学上看,危险犯的成立,并不以危害后果的出现为前提。考虑到这起“司乘冲突”的危险性,对胡作非为者追究刑责并不为过。近来,数起动手干扰司机驾车的案件,肇事乘客都被追究刑责,也体现了司法机关的严惩态度。

  就驾驶员而言,面对这名女乘客的无理辱骂,可以警告劝诫,或者保持沉默,与此同时,应当立即停车报警,由公安机关出面查处。这样处理的好处,既能避免“挨骂开车”造成不可预测的后果,也有利于执法机关介入处理,及时制止违法行为,并让违法者付出法律代价,更有震慑效果。

  对于公交公司而言,对司机的沉默应对,固然给予嘉奖,但还不能止于鼓励“委屈”。既应从基本硬件上完善监控技术,还应从规章制度上健全“方案”,明确驾驶员的处理之道,包括“控制事态”“停车报警”“固着证据”等。如此,才能化解司乘矛盾,不让行进中的公交车变成随时可能产生危险的公共空间。

公共交通
客车网[www.m.azurecross.com]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www.m.azurecross.com”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客车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www.m.azurecross.com”。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客车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copyright#m.azurecross.com
品牌推荐 更多>>
南京依维柯汽车有限公司于1995年12月26日成立,于1996年3月1日正式运行,是...
新闻专题 更多>>
2021年5月26-27日,第六届(2021)“宇通杯”全国公交驾驶员节能技术大赛总决...
《新能源客车采购指南》,记述中国新能源客车技术与市场发展历程。2020版《...
微信 分享 咨询 电话 顶部
×
客车网微信二维码
×
×
400-660-02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