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不低于社会平均工资 郑州公示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为推动郑州市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建设更高水平公交都市,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和《郑州市“十四五”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郑交发〔2023〕63号),郑州市交通运输局制定本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将主要内容公示如下,公示起止日期为2023年7月20日至8月3日。
郑州市推进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城市公共交通改革创新和高质量发展,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推动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豫政办〔2023〕4号),结合《郑州市“十四五”公共交通一体化专项规划》(郑交发〔2023〕63号),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发展公共交通是现代城市发展的方向”,围绕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要求,以满足老百姓对高品质多样化出行需要为目的,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一体化、数字化、绿色化、多元化建设,高质量打造人民满意、高效衔接、快捷舒适、绿色安全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确立公共交通在交通体系结构中的主体地位,为加快推进郑州建设现代化国家中心城市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全市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品质、保障水平、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提升,公共交通高效引领城市集约绿色发展取得新突破,高质量发展成效明显。
1.主体地位更加凸显。主城区城市公共交通机动化出行分担率超过60%,绿色出行比例超过70%,城市公共交通乘客满意度达到85%以上,城市公共交通成为居民出行首选。
2.基础设施更加完善。“轨道上的都市”建设初具成效,轨道交通的骨干作用凸显,力争运营里程突破400公里。主城区公共交通站点500米覆盖率、新改扩建城市主干道港湾式停靠站设置比例、公共汽电车进场率达到100%。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公交专用车道设置比例超过30%。
3.技术装备更加先进。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100%(不包括应急救援车辆),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逐步提升。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城市公交车比例不低于30%。城市公交车载视频监控系统安装率达到100%。
4.运营网络更加融合。优化与轨道交通高频重复的地面公交线路,持续增加社区接驳巴士线路,高度融合的公共交通网络基本建成,基本实现“地铁送到站、公交送到家”。
5.衔接换乘更加高效。轨道交通站点出入口100米范围内公交站点全覆盖、50米范围内公交接驳比例达到50%,站点非机动车停放区设置率达100%。轨道接驳社区巴士高峰期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
6.服务能力更有保障。早晚高峰时段城市公共汽电车平均运营时速达到18公里/小时以上,发车正点率不低于90%,来车信息实时预报覆盖率达到100%。轨道交通线路服务质量评价得分不低于900分,列车正点率不低于99.95%,列车运行图兑现率不低于99.98%。
7.安全保障更加有力。城市公共交通行车责任事故死亡率不高于0.05人/百万车公里,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双重预防体系建设覆盖率达到100%,新增公交车驾驶区域防护隔离设施安装率达到100%。
8.行业发展更可持续。城市公共交通运营补贴补偿到位率达到100%,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现代化治理能力全面提升,职工收入原则上不低于当地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明显增强。
二、重点任务
(一)深入实施公交优先发展战略。
1.强化规划引领。积极推进公共交通引领城市发展模式,结合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同步编制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公共交通、轨道线网、轨道建设等专项规划,促进公共交通与城市的良性互动、高度协调,支撑建设功能复合、立体开发、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城市。大力构建各种出行方式无缝衔接的公共交通体系,提升一体化出行品质,引导公众采取“步行+公共交通+步行”的绿色出行方式。将城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车站和附属工程、城市公交场站等用地规模和控制指标落实到城镇详细规划中,确保各类公共交通设施落到实处。(市资源规划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加强路权保障。完成常规公交专用道三期工程建设,打通主城区公交专用道瓶颈路段,推进公交专用道联网成片。修订完善公交专用道管理制度,优化快速公交专用道和常规公交专用道管控时间,探索试点常规公交专用道向集约型车辆(中大型客车、巡游出租车等)开放使用;加强低运量轨道交通路权保障。加强公交专用道监管执法力度,切实保障公交优先通行权,提升公交专用道使用效率和效益。完善主干道的公交优先信号配置,力争实现快速公交主线信号优先全覆盖。(市公安交管局、市交通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公交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强化站城一体开发。以郑州南站为契机,加快推进轨道交通段(场)上盖物业和站点综合开发等TOD项目步伐,开展城市新建中心区地上、地下空间协同规划,加快破解既有地下商业空间利用的障碍性问题,加强地铁与周边商业、公共设施的互连互通,形成共同的经济效益综合体,推动以轨道交通为导向的“站城融合”一体化,确立我市轨道交通与城市协调发展的路径和土地集约化开发利用模式。完善TOD配套政策,明确TOD管控地块及措施,同步构建轨道交通站点分级分类体系,开展TOD站城一体化研究,实现由“单站开发”向“片区统筹”转变,推动轨道交通功能、经济功能和城市空间的有机融合。(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各区县(市)人民政府、郑州地铁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二)加快完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
1.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围绕“市区连片成网、都市圈互联互通”目标,建设轨道交通K1线和K2线;加快完成轨道交通第三期项目建设,适时启动第四期项目;推进低运量轨道交通T3线建设,加快完善郑州多层次一体化轨道交通网络。推进陇海西路、陇海东路等快速公交建设,弥补主要客流走廊轨道服务空白,完善主城区快速公交线网。优先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用地,按照《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郑州市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郑政文〔2021〕46号)要求,加快推进公交场站建设,力争到“十四五”期末,实现公交车辆进场率100%。新建居住区、大型办公区、商业区、高校园区等重点区域时,要根据规划人口发展规模和空间分布,科学安排建设时序,合理配套建设公交首末站、枢纽站以及新能源公交车充电设施,做到同步规划、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城建局、市交通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改善公共交通站点环境。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站点候乘设施,有序开展城市公交站台无障碍改造。逐步提高港湾式公交停靠站设置比例,新建、改扩建城市主次干道时按照智慧公交站台标准(公交站牌+站亭(灯箱)+坐凳+电子报站设施+智能化便民设施+无障碍等)同步建设港湾式公交停靠站。结合轨道建设运营情况,以高峰期大客流轨道站点为试点,推进轨道站点周边800米范围内综合系统提升工程,包括公交站点、出租车停车点及非机动车停车点优化、慢行廊道与慢行设施的合理设置与管理、风雨连廊建设、完善接驳换乘指引系统、绿化提升、景观小品增设等,进一步提升市民公共交通出行舒适度,增加吸引力和市民幸福感;“十四五”期间,提升改造轨道站点不少于50处,探索建设风雨连廊示范工程。(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建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管局、市资源规划局、市园林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支持公共交通场站及站点综合开发。结合周边城市功能需求,以“交通优先,功能混合、立体复合”为原则,对满足条件的公交场站配套部分居住、商业服务业、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开发功能,实现公交场站用地的综合开发,提高场站利用率,盘活现有公交场站用地资源,提升城市整体形象,激发“站-城”活力;“十四五”期间,推动公交场站土地综合开发不少于4处。鼓励城市轨道交通地上地下空间综合开发利用。建立城市公共交通用地综合开发收益反哺机制,将场站及站点综合开发收益统筹用于建设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和补贴运营亏损,增强城市公共交通可持续发展能力。(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各开发区管委会、各区人民政府、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加快提升公共交通服务品质。
1.优化主城区公共交通组织模式。构建以城市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特色化公交为补充,慢行交通为延伸的多模式融合发展的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按照“定骨干、降重复、增接驳、强覆盖、优服务”的工作思路优化地面公交服务网络,构建主城区“骨干+接驳+多样化”的公交服务网络组织模式,加强与轨道一体融合和纵深服务能力,提升线网整体运营效率和服务水平;丰富社区接驳巴士线路,实现“地铁送到站,公交送到家”贴心服务;强化三环外新发展区域公交覆盖,完善北龙湖片区、滨河国际新城、常西湖新区、白沙片区等公共交通服务薄弱区域纵深覆盖;依托智能调度系统精准组织运营生产,根据线路功能和定位制定行车作业计划和合理配置车型,做到“一线一案”,提高公交满载率,实现运力资源高效配置;创新公交服务模式,在具备条件的线路推进“时刻表服务模式”,探索开行乐购巴士、旅游专线、校园巴士等特色公交,试点开行网约公交,满足市民多元化多场景出行需求。(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交管局、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推动主城区与外围公交网络融合。以主城区与周边组团通勤需求为依据,深入开展调研,加强沟通协调,通过新开、延伸城市公交线路,加强主城区与周边组团的公交联系。按照“成熟一条,改造一条,稳步推进”的原则,优先完成郑州主城区、航空港区、中牟县公交“一张网”改造,实现车辆“公车公营”,构筑主城区、航空港区、中牟县内部及相互之间高效便捷经济的公交出行服务体系;并以此为样板,逐渐向周边成熟区域推广,推动形成资源共享、衔接有效、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市域公交“一张网”发展格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各县(市)人民政府、航空港区管委会、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加强城市公共交通换乘街接。强化综合交通枢纽轨道线路接入,推动城市轨道交通引入郑州南站,完善郑州东站、郑州站、新郑国际机场换乘设施及接驳指引,增强综合交通枢纽对外联系效率。研究统一跨运输方式安检标准和禁限带品目录,修订郑州地铁“禁限带目录”,设置封闭换乘通道或区域,并完善地铁与铁路安检互认相关政策法规。完善综合交通枢纽1公里范围慢行设施建设,建立友好的人行连通空间,改变枢纽“孤岛效应”。推动城市中、低运量轻轨、市域快轨、现代有轨电车等多制式轨道交通协调发展,进一步完善多制式轨道交通与城市公共交通的换乘衔接。在中心城区外围或轨道交通线路两端车站设置P+R停车场,扩大地铁吸引客流范围。加快轨道交通站点微中心建设,结合既有站出入口改造提升等措施,布置便民服务设施、交通接驳设施、商业文旅设施。 推进轨道站点周边公共交通一体化衔接品质提升,合理配置轨道接驳社区巴士专用泊位,缩短轨道站点与公交停靠站换乘距离。以高峰期大客流轨道站点为试点,推动20-30个路内公交“微枢纽”示范工程建设,将轨道站、公交站、出租车站、自行车停放点等集中在50-100米半径范围内,并完善接驳换乘指引标识,实现多种交通方式在时间、空间的无缝衔接,提高公共交通吸引力。有序推进轨道公交一体化运营服务标准规范编制,协调轨道公交运营服务及相关管理活动,实现一体化运营组织。(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城建局、市城管局、各区人民政府、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4.强化城市公共交通数字化应用。建立轨道公交联合调度监测中心,加强运营信息整合,进一步加强轨道交通与地面公交在服务时间、运营规模、出行信息等方面的协同配合,提升两网换乘“无感化”水平。推广“出行即服务”理念,推进城市公共交通与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5G通信、区块链等新技术深度融合。全面推进公交智能化系统建设,实现智能调度、客流分析、智能排班等,提高城市公交运营效能。拓展城市公共交通出行信息查询和发布渠道,普及综合信息发布牌、手机APP、导航软件等,为公众提供准确、可靠的公交车实时位置、预计到站时间等信息服务。加快智慧城市轨道交通建设,推广应用快速化安检新模式、新技术、新产品,逐步实现“无感安检”。深化公共交通领域支付一体化,依托多元化便民服务终端,打通轨道交通、地面公交等多种公共交通方式支付互通渠道。(市交通局、市大数据局、市城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5.推广应用城市公共交通绿色装备。落实交通运输领域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部署,加快推广应用新能源公交车。新增和更新新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达到100%,同步推进充电站(桩)配套设施建设。开展氢能源公交车示范应用,氢能源城市公交车比例逐步提升,新建4座1000KG公交加氢站。建设完成东三环L3级智能网联快速公交示范工程,构建“人一车一路一站一云”协同的新一代智慧交通系统,打造国内非高架上速度最快、最安全、乘客体验最好的高品质BRT系统。稳步推进轨道交通自动驾驶系统建设,实现郑州地铁无人驾驶、自动化运行。(市工信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资源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6.提升城市公共交通适老化服务水平。加快城市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适老化建设改造,新增无障碍城市公交站台设置比例达到80%以上,逐步提高公交场站、首末站、城市轨道交通车站无障碍设施设置比例。提升新增和更新低地板及低入口公交车比例,打造敬老爱老助老公交线路服务品牌。落实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优待政策,逐步取消老年卡年审,加快推进电子社保卡在公共交通领域的应用,实现公交、地铁等刷电子社会保障卡乘车出行。(市城建局、市资源规划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管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市一卡通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7.深化城市公共交通文明建设。积极开展行业劳模、行业风采宣传展示和关爱司乘人员活动,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和工匠精神,提升从业人员职业自豪感和归属感。深入开展行业劳动和技能竞赛,着力提升职工技能水平、服务水平和安全生产水平。广泛组织开展“文明服务我出彩、群众满意在窗口”创建活动,培树和表彰一批城市公共交通品牌线路、星级驾驶员、最美地铁车站等,发挥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带动全行业从业人员文明素养提升。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定期发布社会责任报告,展示行业文明形象,彰显社会贡献与担当。(市交通局、市人社局、市总工会、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四)建立公共交通持续发展机制。
1.健全财政扶持机制。加大政府对城市公共交通场站建设和改造、新能源车辆推广、充换电设施建设、信息化水平提升、适老化改造等方面的资金支持力度。完善政府购买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制度。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成本规制及财政补贴补偿办法,建立城市公共交通成本费用年度审计与评价机制;启用公交成本规制大数据平台,建立成本管控奖惩机制,实现核心指标全过程约束。推行“成本规制考核+降本增效激励”的奖惩机制,有效激发全员增收积极性。全面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依法享受的减征或免征有关税费政策。(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发展改革委、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建立票价评估和调整机制。按照“政府可负担、企业可持续、百姓可承受”的原则,理顺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机制,逐步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制票价体系,定期评估城市公共交通运营成本和票价水平,适时听证并适当调整公共交通产品价格。综合性分析公交企业运营成本、效益水平、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兼顾合理比价,建立票价与成本适当匹配的票价体系,完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与企业运营成本、政府补贴的联动机制,保证政府、乘客与企业的合理分担,让公交票价的价格调整和经济发展一致,促进城市公共交通持续健康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推进城市公交企业多元化发展。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开展多元化经营业务,鼓励发展定制公交、旅游公交,提高资源要素价值,释放企业发展活力,增强企业“造血”能力。建立郑州市定制公交运营管理制度,规范定制公交经营活动,维护市场秩序,保障运营安全,提高服务水平。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创新金融服务,拓宽融资渠道,保障持续的经营性流动资金。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鼓励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进行资源重组,形成行业发展合力,促进城市公共交通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发展,持续提升企业现代化治理能力。(市交通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五)提高公共交通安全运营水平。
1.强化公共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充分利用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强化公共交通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安全生产风险辨识、评估与管控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与行业主管部门运营安全监管责任。加强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运营安全管理,完善轨道交通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制度。(市交通局、市城建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2.完善风险防范机制。加快完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生产双重预防体系,严格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运营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城市公共交通重大风险防控,强化跨河桥梁、临崖路段等交通安全设施检查,完善驾驶区域安全防护隔离设施,强化车辆定期检验检测和新能源车辆充换电管理。建立城市轨道交通安全保护区联防联控工作机制,加大对城市轨道交通异物侵限、保护区违规作业等行为的打击力度。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建设,合力做好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反恐、安检、治安防范和消防安全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公共安全防范。(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3.提高应急防控能力。修订完善城市公共交通应急预案,与城市综合应急预案衔接;完善郑州地铁公交应急接驳预案,整合运力资源,保障应急疏散工作高效开展。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督促指导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完善极端天气、突发事件情况下的熔断机制,细化熔断标准。不具备安全运营条件时,坚决及时停运,严禁驾驶员冒险作业、涉险运营。强化大客流管控,加强重点车站客流监测和分析研判,明确大客流控制预警、风险管控措施及解除条件。优化特殊事件下的客流疏散组织,合理设计以公交/轨道为主导的疏散策略,常态化组织开展各类应急演练,加强跨部门联动协调,不断提升信息共享能力,增强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公安交管局、市公交集团、郑州地铁集团、郑州中建深铁轨道交通有限公司按照职责分工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依托原有的郑州市创建“公交都市”示范城市推进工作委员会,完善其协调推进机制,市交通运输局、公安局、发展和改革委、资源规划局、城建局、城管局、财政局、国资委、大数据局、文化广电和旅游局、人社局、应急局、金融局、工信局、卫健委等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统筹协调解决全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过程中的重大问题,出台相关重大政策、推动措施。
(二)强化监督考核。
依据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城市公共交通高质量发展绩效考核评价办法,细化考核指标,明确考核程序,强化考核应用,每两年对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和运营安全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衡量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运营绩效评价、政府补贴发放的重要依据。
(三)营造良好氛围。
积极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公交出行宣传周、城市无车日、公共交通开放体验日、地铁智慧之旅、安全文明乘车月等活动,倡导优先选择城市公共交通出行,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接受度和认同感,积极营造绿色出行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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