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公交企业订立的规章制度都是可操作的?未必!
近期由于新冠疫情的影响,公交行业的营收持续下降,于是很多公司更重视运营安全方面了,这本来是很应该的,公共交通强调安全是天经地义的,但有些公司制定的新的规定还是值得商榷的。
比如有的公司规定公交车进站速度不能超过五公里,那么一个站包括进站、出站、上下客可能就要超过一分钟时间,就按一分钟算吧,一条二十公里的线路算三十个站,一般这个长度的线路规定的运营时间应该在一小时左右,那么光站点所费时间就已经三十分钟了,再算上等信号灯的时间估计已超过四十分钟,那还有多少时间在道路上正常行驶呢?会不会有司机为了赶单而超速呢?那么这会存在更大的安全隐患。又如,有公司规定过信号灯速度必须在三十公里以下,这个也是可以商榷的,在那些视野开阔、人流车流很少的路段似乎也没必要,这是否有点矫枉过正呢?前几天亲眼见一公交车在红绿灯路口被一泥头车严重追尾,交警来后泥头车司机倾诉,绿灯亮着,没想到公交车会突然降速,我根本刹车不住,公交司机说,没办法,公司规定过路口不能超三十公里。事故虽然是泥头车全责,当时公交车上只有几个乘客,且没有人坐最后一排,但如果再撞重一点,公交车后面有乘客将会相当危险的。
又比如,有公司规定,在场站内挪一下车都须系好安全带,这似乎也有点矫枉过正了。我曾就公交司机系安全带的问题咨询过交警,他说按规定是所有车上路都须系安全带,但城市公交车因为情况特殊也没强制,因为城市公交车乘客大都站立着,那比公交车司机不系安全带更危险,但又没什么办法解决,如果公交车发生车祸乘客将比司机危险得多,要么公交车上乘员不能站立,且每个座位都要装安全带,那样也是不现实的。所以他说一般对城市公交车司机系安全带的事全国都很模糊。
一个公交企业订立规章制度是必须的,所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嘛,但这些规定在合情合理合法外,是否具有可操作性也是需要考虑的。要不然这些规定只会成为套在司机头上的枷锁,让他们带着负面情绪驾驶车辆运营,可能会与制定规则的初衷相违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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