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营改增”试行 公路客运业叫苦
“营改增”初衷是为企业减税
据介绍,在我国现行税制结构中,增值税和营业税是最为重要的两个流转税税种,二者分立并行。这一税制在创立之初,对于促进财政增收发挥了重要作用。不过,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发展,这种不同行业分别适用不同税制的做法,日渐显现出弊端。
按照当前的税制,营业税是按营业额全额征税,不能扣除经营进项成本,属于“道道征收,全额征税”,有重复征税之嫌;而增值税是成本扣除后的差额征税,只对环节净增额征税,属于“环环征收,层层抵扣”,相对比较科学,也更利于企业减负。
以软件行业为例,在“营改增”之前,软件企业在购置软件时,支付了软件的增值税;但在对外提供软件服务时,又需要缴纳营业税,企业既交增值税又交营业税,负担自然加重。税改之后,软件企业在购买软件时缴纳的税收,就可以作为进项税收被扣除,从而降低了运营成本。
据悉,之前增值税的征税范围覆盖了除建筑业之外的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的大部分行业则征收营业税。为了降低企业税负,今年年初,上海市率先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方案,其中交通运输业是作为一个大行业,被纳入税改范围。
在上海试点的基础上,今年7月底,国务院决定扩大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将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范围,由上海市分批扩大至全国10个省(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深圳市将于11月1日起正式实施“营改增”方案。
深圳“营改增”试点范围与上海基本相同,涵盖了交通运输业(1个大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6个小行业,包括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业)。深圳市公布的“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名单共有54440户,涵盖了金蝶软件、招商物流、顺丰速运等本土企业。
据介绍,此次税改在现行一般纳税人适用17%和13%两档增值税率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其中,交通运输业适用11%,研发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物流辅助服务、鉴证咨询服务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有形动产租赁服务业适用17%税率。营改增小规模纳税人征收率适用3%。
仅三成成本可抵税 税负增长逾六成
记者了解到,由于之前营业税,是按照营收额的3%征收,改为增值税之后,税率上调至6%-17%不等,单就销项税而言,税率大幅上升。
深圳市安道运输集团财务部长马俊泽测算,若该公司年收入是7000万,每年需要交纳税收约200万元,而按照新的税收政策,每年需要交纳销项税达到700万,税率上浮7.73%。
不过,企业应缴增值税,是由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之后的差额。因此“营改增”之后,企业税负的变化,主要取决于可用抵扣进项税额的多少,可抵扣额度多,则可能减负,若额度少,税负则可能不降反升。
据率先实行“营改增”的上海市统计数据,“营改增”之后约有89.1%的试点纳税人税负不同程度降低,10.9%的试点企业(主要为一般纳税人)税负出现不同程度的上升。道路运输行业中的一般纳税人企业,即位于税负上升的行列。
按照营业税与增值税计算公式,道路运输行业一般纳税人企业改3%的营业税为11%的增值税后,据推算,企业只有在进项税额保持在营业收入的7%以上,才可能减负。但在目前的道路运输行业,由于可供抵扣的进项税额有限,实际上不可能做到。
据相关规定,道路运输业各项营运成本中,只有新购车辆、车辆维修、燃油、联运、外包、日常办公、营业用水点等支出能够进行进项税抵扣,而占营运成本比重较大的人工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均不属于增值税进项抵扣范围。
深圳市道路运输协会提供的数据显示,当前一辆客运班车每月成本约为151452万元,按照目前客运行业5%的盈利水平推算,一辆班车可创造营业额159432万元。按照税改之前营业额3%的缴税方法,该辆车每月需缴税4783元。
“营改增”之后,企业应缴销项税额按照11%的公式计算为15799.7元,进项税额中由于只有82347万元的成本可作为进项税抵扣项,按照增值税计算法则,可抵扣额度为8160.6万元。销项税减去进项税之后,算出应缴增值税约为7639元,比之前税额高出2856元,相当于税负增加60%。
全行业或将遭遇亏损 大企业面临拆解命运
“可抵扣项目本来不就多,而原本可以抵扣的一些项目,还经常拿不到增值税发票,这无异于雪上加霜。”深圳市新通宝运输公司副总经理赵钰说。据深圳市道路运输协会统计,一般来说,仅有约30%的营运成本,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用于进项税额抵扣。
特别是当一些运输企业,在一些小型加油站和修理厂产生的燃油费和修理费支出,往往很难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而无法用于进项税抵扣。“比如配件这块,大概有60%是可以拿到增值税发票,做进项税抵扣的,剩下的40%是购自一些小的配件商,没法提供发票。
”
赵钰透露,一些小型配件商甚至表示,若采购企业不索取增值税发票,则价格可以便宜,若要发票则价格较贵,“这等于将可抵扣费用,转嫁到成本里了。”此外,运输企业购进车辆等固定资产,虽可做进项税抵扣,但车辆的更新周期较长,如平均到每年,车辆购置的进项税抵扣效果也十分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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